加强联合国在国际税务合作中的作用

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全球合法性、资源和专业知识的实体作为国际税务合作的单一协调机构。在没有这类实体的情况下,活跃在这一领域的组织必须共同努力,以最高效、响应迅速和参与性的方式实现共同的税收和发展目标。虽然每个国家都对自己的税务制度负责,但联合国的普遍会员制和合法性可以成为促进加强国际税务合作的催化剂,惠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绝大多数联合国会员国既不是经合组织成员,也不是20国集团成员,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 (“委员会”)可发挥关键作用,与这些论坛和其他相关论坛(如布雷顿森林机构和区域税务管理协会)合作,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积极参与有关活动。委员会需要在体制能力和资源方面继续努力,以便有效地发挥其在国际税务合作中的适当作用。

Background information: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work of the Committee of Experts o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ax Matters” (E/2015/51)

Note Verbale

Views of Member States

Submitted to ECOSOC special meeting o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tax matters” (22 April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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